本年度设立广西教育科学“十四五”规划 2025 年度课题 762 项,其中资助经费重点课题(A 类)53 项、自筹经费重点课题(B 类)184 项、自筹经费一般课题(C 类)525 项。资助经费重点课题(A 类)资助研究经费总计 39 万元,均已下达至课题负责人所在区直高校,具体资助情况详见附件。其他单位的资助经费重点课题(A 类)因自治区财政部门不再转拨经费的缘故无法拨付研究经费。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承诺的配套资助经费请予以保障。
二、成果要求
所有类别课题均要求在 3 年内完成,研究期限自课题获批立项之日起计算。如已达到结题成果要求,申请结题时研究期限最短不少于 1 年;如尚未达到结题成果要求,可申请延期一次,整个研究期限最长不超过 5 年。
在申请结题时,每项课题均需按照广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要求提交《结题申请书》(含研究总报告)和已完成的预期阶段性成果等结题材料。阶段性成果应为课题获批立项后、研究期限内的成果,与课题研究主题无关的材料,不得列入本课题的研究成果。获批立项课题的预期阶段性成果要求为:资助经费重点课题(A 类),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为高校的,需在北京大学图书馆所确定的中文核心期刊中发表学术论文不少于 1 篇或出版专著不少于 1 部,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为其他单位的,需在国内省级及以上中文学术期刊中公开发表论文不少于 3 篇;自筹经费重点课题(B 类)需在国内省级及以上中文学术期刊中公开发表论文不少于 2 篇;自筹经费一般课题(C 类)需在国内省级及以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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